王靖,男,汉族,1977年12月出生,衡阳市人,大专文化,2005年5月进入市公共交通集团有限公司从事驾驶员工作,2013年7月加入中国共产党,2012年11月担任市公共交通集团有限公司一分公司102路线长,2013年12月任市公共交通集团有限公司二分公司159路车队长。
经查,王靖在担任二分公司159路车队长期间,私自开设牌馆进行带有少量财务输赢的娱乐活动,并收取场所和服务费,还先后两次把车队调度室的桶装饮用水带回去,其行为已违反廉洁纪律。但鉴于该同志没有用牌馆来进行赌博活动,侵占公司桶装饮用水数量较少,情节轻微,且能主动交代问题,认错态度较好。为达到及时提醒、教育挽救的目的,经研究决定:给予王靖诫勉谈话组织处理(影响期6个月),并责成本人写出深刻检查,罚款500元。
2019年10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