司属各单位、处室:
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根据市纪委要求,经集团公司党委研究决定,在全司迅速开展全面自查自纠2018年4月20日省委、政府《关于开展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突出问题专项治理的工作方案》以来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情况。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自查自纠内容
1.是否存在违规收受红包礼金的问题;
2.是否存在违规配备使用办公用房的问题;
3.是否存在违规公务接待的问题;
4.是否存在违规报销差旅费的问题;
5.是否存在违规发放津补贴的问题;
6.是否存在借考察调研、招商引资、学习培训、“红色教育”之机公款旅游或变相公款旅游等问题。
二、自查自纠时间
2019年11月18日~2019年11月25日
三、自查自纠范围
集团领导班子成员,各单位、处室负责人及各支部书记
四、自查自纠要求
1.要对照自查自纠内容逐条逐项整改。
2.查出问题的,须在11月25日前统一报给集团公司纪检监察室建立台账,纳入专项整治问题清单,汇总上报市纪委。
3.对存在问题的,在11月25日前主动完成整改,并向集团公司纪检组书面说明情况的,将视情况从轻处理或免于处理;对在自查中隐瞒不报的,一经查实,将予以从严从重处理。
中共衡阳市公共交通集团有限公司委员会
2019年11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