司属各单位、处室:
为认真贯彻落实市委第二巡察组反馈意见整改工作要求,深入扎实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工作,经集团公司党委决定,拟于近期开展支部书记述责述廉暨集体廉政谈话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会议时间
2019年12月10日(星期二)8:00-12:00
二、会议地点
集团公司三楼会议室
三、参会人员
公司领导班子成员,各单位、处室主要负责人及各支部书记。
四、会议内容
(一)司属各党支部书记会上述责述廉:
1.述责的主要内容:2019年履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情况。主要包括:
(1)落实全面从严治党责任,抓纪律作风建设的情况。
(2)履行党风廉政建设领导责任情况。
(3)组织推动党风廉政建设责任落实的情况。
(4)管班子带队伍的情况。
(5)支持纪检组履职的情况。
2.述廉的主要内容:2019年执行廉洁自律有关规定的情况。主要包括:
(1)是否有违反党的政治纪律、组织纪律、廉洁纪律、群众纪律、工作纪律、生活纪律行为。
(2)是否有利用职权和职务上的影响谋取不正当利益的情况。
(3)是否有违规收送红包礼金、违规公款吃喝、违规兼职取酬、违规经商办企业、违规使用办公用房、违规操办婚丧喜庆事宜等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的情况。
(5)是否有贪污侵占、行贿受贿、虚报冒领、索拿卡要、失职渎职的情况。
(6)是否有损害公司和职工群众利益、影响党群干群关系的情况。
(二)公司党委书记对领导班子成员和各单位、处室主要负责人及支部书记进行集体廉政谈话。
五、工作要求
1.要高度重视,从提高政治站位的高度认识述责述廉的重要性,转变“重业务、轻廉政”的思想观念,增强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主体责任意识,切实落实好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和“一岗双责”。
2.要实事求是,严格按照要求认真总结今年履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和执行廉洁自律规定的情况,撰写好述责述廉报告,并将报告纸质版于述责述廉当天交至纪检监察室。
3.要严格考核,对欺下瞒上、不按要求撰写和上交报告的人员按年初制定的《公司党风廉政建设考核办法》有关规定进行处理,并取消个人当年的评先评优资格。
中共衡阳市公共交通集团有限公司委员会
2019年12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