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衡阳市公共交通集团有限公司关于2020年1-2月份投诉稽查情况通报

来源:衡阳公交集团|发布时间:2020-03-16 16:18:32

司属各相关单位、处室:

1-2月份,集团公司采取“定期巡查、不定期抽查”的方式,对各分公司行车秩序、车容卫生、服务质量、违章违规、站场保洁等方面进行了全面检查,总体情况比较好,车容卫生较好,但也存在一些问题。稽查方面:车辆行驶时吸烟1起,打手机1起,拒载2起。投诉方面:共受理220起,其中无责投诉182起,有责投诉38起(截至2020年2月26日,各分公司按期按要求处罚处理到位)。办结方面:稽查办结4起,办结率100%;投诉办结220起,办结率100%。具体情况如下:

一、一分公司情况

有责投诉6起:其中甩站4起,为108路凌新建甩站,由分公司上报经济处罚50元;115路分别在附二医院站、规划局站、商业步行街站甩站,因乘客未提供有效车牌号,由分公司自行整改;拒载1起,为115路在商业步行街站拒载,因乘客未提供有效车牌号,由分公司自行整改;未开指示灯1起,为115路在政协苑站未开指示灯,因乘客未提供有效车牌号,由分公司自行整改。

违规违章3起: 其中拒载1起,为115路周金生拒载,已处罚50元;看手机1起,为133路曾为看手机,已处罚100元;抽烟1起,为133路刘衡德抽烟,已处罚50元

二、二分公司情况

有责投诉8起:其中拒载7起,为106路宋云绍拒载,由分公司上报经济处罚50元;116路在万联证券站拒载,128路在商业步行街拒载,104路分别在呆鹰岭站、附二站拒载,158路在公路局站拒载,179路在衡常路口站拒载,因乘客未提供有效车牌号,由分公司自行整改;未按点发车1起,为116路颜红华未按点发车,由分公司上报批评教育。

三、三分公司情况

有责投诉2起:其中甩站1起,为103路张勇甩站,由分公司上报批评教育;拒载1起,为139路在核六所拒载,因乘客未提供有效车牌号,由分公司自行整改。

违规违章1起: 其中拒载1起,为139路王忠宝拒载,已处罚50元

四、四分公司情况

有责投诉10起:其中停车吃早餐1起,为148路周能存停车吃早餐,由分公司上报批评教育;拒载3起,为423路在上托站拒载,146路在中钢衡重站拒载,因乘客未提供有效车牌号,由分公司自行整改;145路周平拒载,由分公司上报经济处罚50元;甩站6起,为136路龙星甩站,由分公司上报经济处罚50元;146路李金玲、肖艳甩站,由分公司上报批评教育;145路分别在杜家冲站、岳屏公园东门甩站,136路在衡茶路口站甩站,因乘客未提供有效车牌号,由分公司自行整改

五、五分公司情况

有责投诉7起:其中拒载3起,为113路欧明辉拒载,由分公司上报处罚50元;113路孙涛拒载,由分公司上报批评教育138路在第一人民医院站拒载,因乘客未提供有效车牌号,由分公司自行整改;行车吃瓜子1起,为118路刘志伟行车吃瓜子,由分公司上报经济处罚50元;甩站3起,为138路龙岗伟甩站,由分公司上报经济处罚50元;172路在红湘路口站甩站,142路在雁城西路站甩站,因乘客未提供有效车牌号,由分公司自行整改

六、六分公司情况

有责投诉4起:其中甩站3起,为121路蒋平甩站,121路周帆甩站,均分公司上报处罚100元126路车号D01858D甩站,因乘客未提供有效车牌号,由分公司自行整改;拒载1起,为137路冯经彪拒载,由分公司上报经济处罚50元

七、弘宇公司情况

有责投诉1起:其中甩站1起,为508路在华岳实验小学站甩站,因乘客未提供有效车牌号,由分公司自行整改

希望司属各相关单位、处室对照问题,围绕“精管理、降成本、保安全、增营收”的要求,提高服务意识,强化工作责任,抓好队伍建设和管理。同时,对驾驶员行车拒载、甩站等主要违规违章现象,相关职能处室要坚决按照集团公司相关条例或制度严管严控严查,确保良好的乘车环境。

 

衡阳市公共交通集团有限公司 

                        2020年3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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