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欢迎来到衡阳公交集团有限公司    服务热线:0734-8223308
您当前所在位置:首页 > 新闻公告 > 新闻中心 >

衡阳市公共交通集团有限公司关于解除朱伟新劳动合同的处理决定

来源:衡阳公交集团|发布时间:2020-05-06 09:46:59

司属各单位、处室:

朱伟新,男,1968年1月出生,衡阳市人,身份证号码:430404196801012015,系物业公司洗车机操作员。

朱伟新于2020年1月8日因涉嫌盗窃罪被衡阳市公安局珠晖分局刑事拘留,1月17日经衡阳市珠晖区人民检察院批准逮捕,1月17日由衡阳市公安局珠晖分局执行逮捕。2020年3月26日,衡阳市珠晖区人民法院对朱伟新下达了《湖南省衡阳市珠晖区人民法院刑事判决书》(〔2020〕湘0405刑初36号),朱伟新犯盗窃罪,判处拘役三个月。鉴于朱伟新的行为已违反了《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九条第(六)款“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经集团公司2020年4月26日党委会研究决定,董事会同意,解除朱伟新与我司的劳动合同关系。

 

衡阳市公共交通集团有限公司  

                                       2020年4月29日

 

 

友情链接
三湘风纪 衡阳市交通运输局 衡阳新闻网 湖南省人民政府 新湖南